“稅眼”讀東坡
在燦若星河的古代文人士大夫中,蘇東坡無疑是非常耀眼的一位。他不僅是一位詩書畫俱佳的全能型藝術天才,更有著強烈的家國情懷和政治抱負!短K軾文集》中,除了詩詞歌賦、游記等文學作品外,還有大量的政論、史論等議論文,展現出蘇東坡作為政治家的人生面向。
蘇東坡長期任職地方,對國情民瘼有著深入的了解。王安石變法后,蘇東坡看到了困商之政對商業的阻礙作用,認識到新法的不足,反對建立在民窮基礎上的國富。王安石變法失敗后,他又反對司馬光盡廢新法,支持保留“免役法”等利民之策。這種不偏不倚的辯證態度,正是根植于蘇東坡勤政愛民的民本思想。
蘇東坡童年時就接受父母教育,為天下民生立大志。蘇氏一族好學、仁愛、清廉的家風對蘇東坡影響極深,也成為他政治生涯的立身基石。當王安石急切推行新政時,年輕氣盛的蘇東坡“寧為民碎、不為官全”,進言直諫,遭到彈劾罷黜,被貶到杭州等地任職。但他終其一生初心不改,始終堅持以愛民、重民、護民為使命,將為民謀福祉作為施政出發點,所到之處,皆能造福一方百姓。
在強調“以民為本”“仁政治國”的基礎上,蘇東坡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惠民觀。他認為,國家財政的出發點應該是“裕民”,首先要減輕百姓的賦稅負擔:在《御試制科策》中,他提出“德之之形,莫著于輕賦”,明確指出仁君最大的德政就是減輕百姓的賦稅;在《道德》中提出“薄斂”主張,認為統治階級對百姓最大的迫害就是奪取百姓的利益;在《揚州上呂相公論稅務書》中,他要求朝廷免除對商賈的雜稅,改變商賈“刻剝不已,行路被其虐”的遭際;在《策別安萬民四》中,他主張以“輕重厚薄,一出于地”的賦役原則來核查百姓應承擔的賦稅和減免百姓的積欠。
蘇東坡一向堅持“民富”優先于“國富”。在杭州、揚州等地任上,他目睹“民為積欠所苦,如負千鈞而行”的苦難生活,多次上書朝廷,呼吁減免貧民積欠。在《論積欠六事并乞檢會應詔所論四事一處行下狀》中,他說:“水旱殺人,百倍于虎;而人畏催欠,乃甚于水旱!闭埱蟪⒆们闇p免貧民前兩年的積欠,當年的積欠在農作物收上來之前暫停催討。蘇東坡主張公平、合理的稅負,倡導不與民“爭于錐刀之末”,藏富于民。
生活在商業繁榮之宋代的蘇東坡認為,放手讓私商自由經營,同時減輕賦稅負擔,使商販安于本業,能帶來社會的穩定與繁榮,實現國富民強。元豐八年(1085年),他在《乞罷登萊榷鹽狀》中指出,登州自官府榷鹽,帶來三害:其一,政府為了增加財政收入,壓低價格收購,導致商販收入極低;其二,政府低價買入高價售賣,導致百姓無力購買;其三,導致官鹽大量積壓。
另外,蘇東坡提倡對大小商人一視同仁,以減免零售商業來刺激市場發展,從而增加政府的商稅收入。他認為:“小商人不出稅錢,則所在爭來分買;大商既不積滯,則輪流販賣,收稅必多!蔽鯇幤吣(1074年),他在《論河北京東盜賊狀》中指出,鹽稅日增,百姓不堪重負,使“小民無以為生,舉為盜賊”。在他看來,采取官營壟斷的方式增加政府收入是不可取的,這些與民爭利的辦法只會對經濟、社會產生巨大危害。他上書朝廷“特赦兩路應販鹽小客,截自三百斤以下,并與權免收稅”,頗有些類似于今天的針對小微企業精準減稅。
治國有常,而利民為本;為政之要,在于愛國惠民。以古鑒今,可知興替。蘇東坡既反對官營工商,又反對向私營工商征收重稅,主張減稅免稅,提倡在兼顧國家、大商人、小商販和消費者利益中找到征稅的平衡點。這種利商安商的治稅主張,對于激發市場主體活力、維護社會安定無疑具有積極的意義。(作者單位:國家稅務總局眉山市稅務局)